两部门要求严管商业性房贷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任晓 张朝晖 时间:2008-08-28
央行、银监会昨日(8月27日)联合下发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严格开展建设项目贷款管理和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通知明确禁止向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禁止向违法用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严禁发放贷款;已发放贷款的,应在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收回。对列入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应审慎发放贷款。 通知表示,要严格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项目用地应依法取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还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办企业、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要严格审查贷款申请,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没有落实有效担保权利的,不得发放贷款。 央行强调,要积极支持土地储备机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符合规划(计划)且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要积极予以贷款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此通知的发布显现了央行执行国家宏观趋紧政策的决心和力度,是银行监管机构防范房地产行业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而作出的未雨绸缪的举措,同时也预示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融资难度的增加.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我要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
图片新闻
新闻排行
精彩论坛主题
房买卖全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