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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拆迁 商户房产"充公"

河南鲁山县城。

站在车水马龙的鲁城商场,商户连松一脸茫然又充满期待。

烦恼的并非连松一人。在这条狭长的街道上,鳞次栉比的还有110多家商户,他们和连松一样,都有着共同的遭遇和烦恼。

他们在此做了20多年生意,如今因为商场要拆,不但生意终止了,还整天跑着讨说法儿,人都像霜打了一样。

连松指着一间很小的店面对记者说: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要是拆除了,生活就没着落了。他不明白,苦心经营的门市,转眼间为何被拆迁?

鲁山商场:

政府号召下的产物

1984年,鲁山县政府为活跃本地经济,以县乡两级政府、工商局等为投资主体,在鲁山县城的北城壕上建造了一座集贸市场。

1985年,鲁山县市场建设办公室发布的《拆迁措施及有关规定》中这样写到:为巩固鲁城商场的建设成果,真正起到繁荣市场的作用,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原“鲁山商场”进行重新规划统一整建。

这样,零散的商户自然被规范到新建商场里来。

交纳150元的土地使用费,每户就可以得到13平方米的地皮。之后,县工商局以商户统一和整齐为由,要求商户们集资筹款统一建房,商户们每户交纳了660元。

房子建起来了,尽管花了许多钱,商户们依然很高兴。县市场建设办公室发布的《拆迁措施及有关规定》,也让商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这样写道:对于原划分位置自己正常经营者,让其继续经营,但需明确,起盖房所占地皮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经商者只有使用权。

“这款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再普通不过了,可在当时也算是个进步。”当地的一位政府官员说。

“当时,我们起早贪黑的做生意,很多商户在自己的努力下买上了第一台电视机,第一辆自行车,第一块手表……”商户连松眯着眼睛回忆着对记者说。

鲁山商户:

20年苦心经营的人们

现在的鲁山商场,有着相当的规模,110多家商户们,勤奋经营着自己的那片小店,生意红火。长长的街道上,杂货店、水果店、衣服店、理发店等等一应俱全。

连松指着几个商户向记者介绍:他是做水果生意的,他是卖“聚宝盆”的……

记者不解,怎么还会有卖聚宝盆的呢?经他们解释,他所指的“聚宝盆”原来是马桶!现在的红火生意非一日得来,而是商户们呕心沥血的投入回报。

他们如数家珍,叙述着每年所付出的努力;提起商场就像念叨自己的孩子一样感情弥深――

1987年商户们集资,修建了门前的柏油路面,架电线安水管共花掉了850元。

1988年,由于房屋塑料瓦不安全,商户们又响应政府号召每户出资600元更换了石棉瓦。

1989年,商户们又交纳了加长房檐款280元和门前放铁架款220元。还交纳了消防水管设施款380元。

2003年,每家商户又交纳120元用做电路改造。

2006年交纳自来水接头款200元及电网改造款280元,并且自1990年起,每户每年交纳消防安全款30元。

自商场建成以来,每户出房屋维修费从每半间5元一直涨到70元不等……

相关的款项都有鲁山县工商局的收据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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